论坛首页 - 版主条例

潼南论坛版主管理条例

(一)版主申请条件
1.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强烈的责任心,有能力在自己的版块组织相关的活动;
2.对所申请版块内容有浓厚的兴趣;
3.有相对较长的在线时间,可以管理和维护自己的版块。
(二)版主职责
1.维护论坛秩序,调动用户进行讨论和参与活动,调解用户之间的矛盾,允许各种观点共存,并对讨论方向加以引导和影响;
2.整理、维护本版贴子(及时更换版块内容),把精华文章转移到精华区,并对违反规定的贴子做出相应的处理;
3.为用户提供帮助及解答问题;
4.搜集与本版相关的信息,组织本版内的活动,逐渐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。
(三)版主权利
1.有权保留或删除、修改、转移其管辖论坛中的所有贴子;
2.有权在自己的版块发布相关公告(通知管理员审核代发);
3.有权在自己的版块组织各种有益活动。
(四)版主纪律
1.不得将版主账号和密码交由他人使用,如有特殊情况,必须向论坛管理员报告、备案;
2.模范遵守法律、法规及有关规定,尊重用户劳动,不得滥用权力,尽可能避免直接删除主题;
3.保持形象,不得污言秽语,或信口开河;
4.版主发表文章时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论坛规定;
5.严禁各版主在论坛内部相互攻击;
6.因故不能履行版主职责,必须向用户部请假,征得用户部同意,并寻找可以接替的社员进行管理;
7.由于个人原因,要求辞退版主职位的,必须提前1周提交正式退出报告。

(五)删贴及关闭帐号(封id)的标准
(1)删贴标准
1.与本版内容不符的贴子;
2、与原贴内容不符的回贴;
3.不利于本版团结和发展的贴子;
4.无内涵与实际内容的贴子;
5.重复发贴,冲版贴;
6.关于被删除及被封的询问贴及相关事件的纠缠贴;
7.广告贴、投诉贴、用户间的纠纷贴。
(2)关闭帐号(封id)标准
1.发布黄色、反动、邪教等内容帖子的号码;
2.刷屏式发帖,被警告后屡教不改的;
3.被人有理由投诉2次以上的;
4.进行人身攻击,情节严重且被警告后仍不悔改的。

潼南论坛 2006(修正)